绿色工厂的评审流程是怎样的?
1. 年度创建计划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现状,选择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具备创建条件和创建意愿的企业、园区进行储备培训育人,根据本地区工业企业发展实际情况按年度制定绿色工厂创建计划,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创建名单报省工信委,省工信委据此编制全年度创建计划。
2.单位自主创建①支持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园区对照绿色制造体系相关标准和要求,树立绿色、低碳、节能、循环发展的理念,加大绿色化改造投入,多方面提升绿色化水平,启动创建工作,进行自评价。②自评价达到国家1级绿色工厂的申报主体,按工信1部要求委托合格的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并编制第三方评价报告。第三方评价合格后,于每年6月底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
3.地市初审上报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企业、园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真实性、符合性,项目申报材料完备情况,指标达标情况等。初审后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1式5份和电子稿)汇总后于每年7月底前报省工信委。
4.省级评估确认省工信委组织根据工信1部发布的有关评价标准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初审汇总上报的绿色制造体系示1范项目组织进行评估审查。
5.推荐国家示1范省工信委于每年11月底前,从省级绿色工厂管理申报主体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推荐申报国家1级绿色制造体系示1范名单。工信1部将通过行业人士论证、公示、现场抽查等环节确定国家1级绿色工厂管理企业名单。
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如何申报?
一步:工厂(园区)进行自评价,出具《绿色工厂(园区)自评价报告》;
第二步:委托第三方机构现场评价,出具《绿色工厂(园区)第三方评价报告》;
第三步:向省工信委提交评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省工信委进行评估确认,并向相关部门的推荐评估名单;
第四步:相关部门通过组织专门的人员论证、现场抽查公示等环节确定绿色工厂(园区)名单。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绿色工厂认证的中知国际于2024/3/27 9:19:06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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