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与混合组成潘宁气体,充填在荧光灯中,可降低灯的启动电压;
2、充于冷阴极放电管中,可获得橙红色的发光,用作指示灯;
3、在微波激发下,发射单色的真空紫外谱线(74.4nm和73.6nm)
氙:
1、充入HID氙灯中,在启动后立即获得全部光输出的80%,放电时发射白光,色温5500K;
2、可制成卤素混合气体填充卤素灯;
3、在微波激发下,发射单色的真空此外谱线(14.7nm)
:
1、与混合,充填在荧光灯中,可提高光效,但启动困难;
2、可制成卤素混合气体填充卤素灯;
3、85同位素气体可填充入金属卤化物灯,帮助启动;
4、在微波激发下,发射单色的真空紫外谱线(123.6nm和116.5nm)
氮气是一种惰性气体,可用于食品防腐。液氮冷冻与保质粉碎、非碳酸饮料生产、啤酒生产和食品食品工业中都全用到氮气。氮气气调包装是氮气在食品工业中应用的一个新方向。
氮气(N2 )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惰性气体,密度为1.2506kg/m3,熔点为-209.86℃,沸点为-195.8℃,稍溶于水和乙醇,化学性质不活跃,在1个大气压下的冷却和冷冻整个过程中吸收的总能量为382kJ/kg,在同食品的接触过程中呈中性。国内的氮气供应商是纽瑞德特种气体。
近日媒体对饮料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氮气”的合规性等进行了报道,现对饮料中使用食品添加剂氮气做如下说明:
1、“氮气”是在饮料行业中广泛应用的加工助剂,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氮气为可在各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残留量不需限定的加工助剂。GB 29202-2012《食品安全 食品添加剂氮气》规定了氮气的感官要求、理化要求等内容。在饮料中使用氮气应同时符合GB 2760-2014和GB 29202-2012的规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氮气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企业使用制氮机自制氮气的也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许可证后方能生产和使用。
3、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发布的“GB 7718《食品安全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修订版)实施问答”第三十四条规定:“加工助剂不需要标识”,因此在饮料中使用氮气作为加工助剂无需进行标签标示。
“氮气”是在饮料行业中广泛应用的加工助剂,可见氮气在很多饮料企业中都有使用的。
瓜果、薯片等食品可用氮气作为保护气是防止氧化,因为氮气性质稳定,以防止某些物体暴露于空气时被氧气所氧化,用氮气填充粮仓,可使粮食不霉烂、不发芽,长期保存。
氦气在半导体、液晶面板和光纤线制造中起着重要作用,可实现零部件的快速冷却,从而提高生产率,还能控制热传递速率,以改善生产效率并减少缺陷;此外,氦气还可在生产过程中充当载运气体。
作为磁共振和超导磁体的理想冷冻气体,氦气可实现-451华氏度的深冷温度,有效获取内脏和组织的高分辨率图像。
氦气在电弧温度条件下的惰性使其成为铝、不锈钢、铜和镁合金等高导热性材料焊接的理想气体,还可用作热处理过程中的淬火气体以及熔炉气体,提升零件耐性和质量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乙烯工厂的中原海于2024/4/22 13:42:0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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